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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桂林市公路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简章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全市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受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桂林市公路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8名。其中:
    1、路桥及相关专业人员4名。
    2、水路运输相关专业人员2名。
    3、财会专业人员1名。
    4、中文专业人员1名。
    三、专业要求
    (一)路桥及相关专业,包括:
    公路工程,土木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土木工程,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道桥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工程检测与维护,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公路施工,公路监理,工程监理,结构工程。
    (二)水路运输相关专业,包括: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工程管理。
    (三)财会专业,包括:
    会计学,财会与审计,财政会计学,工程会计。
    (四)中文专业,包括:
    汉语言文学,新闻。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桂林市(12县5城区)户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具有本简章第三条所列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交通运输系统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后予以聘用,并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桂林市公路管理处2012年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地址:桂林市桂大路2号桂林市公路管理处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196268。应聘者可直接从桂林市人才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至1月17日(双休日除外)。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中文写作各占50分,其中:专业知识包括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的掌握、运用能力等。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具体地点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桂林市公路管理处公告栏公布,并由桂林市公路管理处电话通知考生。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桂林市公路管理处公告栏查询个人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桂林市公路管理处进行公布,并由桂林市公路管理处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由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职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科目的分数+面试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各种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其他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最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3、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桂林市公路管理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桂林市公路管理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单位的聘用文件和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编制外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动人事有关规定以及《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执行。
    附件:桂林市公路管理处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桂林市公路管理处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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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路管理处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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