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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丽水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赴重庆市医药卫生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2013年丽水市中心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同志为丽水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中心医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3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止,共7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2091220 丽水市中心医院人事处:2681013 附件:具体拟聘用同志基本情况请参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1011_923694.ht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中心医院 201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