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荆州市公安县遴选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县直单位补充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见》(公组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遴选3名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行政编制)。 二、遴选范围 公安县公务员。 三、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积极进取,乐于奉献; 3、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⑴.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治安处罚的); ⑵.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⑶.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 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⑹.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⑻.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5、原则上不从空编特别严重的乡镇遴选。 四、公开遴选工作程序 按照宣传发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试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1日—10月17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斗湖堤镇长江路261号县人社局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5240029)。报名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必须述及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选调的职位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10月18日9:00—17:00。 六、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笔试按100分制计算,内容为公共基础、公文写作等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考核考察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七、考核考察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考察占总成绩的30%。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具体考核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八、试用及调入 体检合格的拟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试用3个月期满合格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其工作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 九、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关 清 成员:袁碧峰 施鹏程 张生俊 覃兆新 吴小杰 本次选调有关事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13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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