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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求,现招聘1名打字员。 一、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平阳县户籍,现居住地为昆阳镇;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福利待遇 1、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 节假日。 2、工资:年薪2.5万左右,试用期为一个月。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0月16日止。 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4楼415) 报名电话:63185509 63185575 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单寸照片三张。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