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济南大学2016年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 |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2016年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限于外推,即向济南大学以外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单位推荐。为此,学院仅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经党政联系会议及推免小组成员协商拟定本方案。 一、为做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三、学院成立济南大学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工作。 四、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推荐过程中,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书面反映;认为有舞弊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部门举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法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六、推荐条件 (一)政治品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正常推免专业成绩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前六学期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应是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前30%以内。 2、全国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50分或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 (三)优先推荐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可以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以及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按照《济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附加分值表》(附件)加分(同类项目取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大校字2014(122)号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依据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和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合格;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七、 推荐工作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1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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