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新余日报社招聘采编人员和校对启事 |
内容 | 参照《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宣传部同意,新余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采编人员和1名校对。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新闻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采编人员需具有大专(全日制国民教育)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校对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详情登陆中国新余网:http://www.xinyu.gov.cn/;新余新闻网:http://www.newsxy.com。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 四、待遇 1.采编人员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聘用人员按《新余日报社聘用记者试用期管理规定》取酬;一经正式聘用,月工资不低于2600元(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 2.校对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000元;一经正式聘用,月薪1500元。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28日 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新余日报社5楼党政工作部 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毕业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②报名表。③近期免冠1寸照3张。④其它材料(如有在地市级以上党报独立发表的新闻作品,请提供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考试方式 先进行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入闱。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开考比例 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考察由新余日报社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十、聘用备案 1.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咨询电话:0790-64417526446044 纪检监督电话:0790-6668572 本公告由新余日报社负责解释。 新余日报社 2013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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