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汕尾市关于做好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考察等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现已进入考察及聘用审批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1〕2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汕尾人才网》)。 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调档。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小组对每个考察对象形成考察结论,并填写《2013年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情况表》。 二、聘用审批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其主管单位审核。拟聘人员将在《汕尾党建网》、《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审批。被聘人员须在两个月内办妥本人的调动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填报材料: 1、《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2、《2013年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情况表》(一式一份)。 “本人现实表现”一栏填写时须具体说明遵守法纪法规、是否参加“法轮功” 情况。其中,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或应、往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后经镇(街道)党委签章确认方有效;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由现所在单位填写。 3、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或应、往届毕业生的计生证明由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计生证明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报同级计生部门签具意见(计生证明应写明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拟聘对象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用人单位在其复印件上签署核对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5、2013年度十二月份招聘单位全体人员工资名册表复印件。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表》(一式四份)。 7、《汕尾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或岗位变动后)实名拟聘用人员使用备案表》(一式二份)。 8、《汕尾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系统中录入打印,一式五份)。 9、《汕尾市事业单位XX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系统中录入打印,一式五份)。 10、招聘单位人员(含本次拟聘人员)聘用情况的电子数据信息(U盘)。 招聘单位如未开展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的,仅须报送第1至第6项的材料。 以上材料(以上所列的表格均可在汕尾人才网下载)请于1月25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请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选派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规定,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情况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 3、《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4、《汕尾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或岗位变动后)实名拟聘用人员使用备案表》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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