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黄冈市黄梅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
内容 | 为切实做好2014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根据《2014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特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才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共同参与,每单位抽调一名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志组成考核专班,负责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二、考核对象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已报名的研究生全部纳入考核,总考核人数为69人,其中研究生20名,其他本科生49名(具体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审:主要看是否与招聘资格条件相符; 2、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工作学习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本科生考核内容还包括《实施方案》所列举的九项考核评分内容,具体为: (1)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得2分,其它院校本科毕业得1分; (2)获一次校级综合奖(含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等)得1分,获两次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得1.5分; (3)获一次院系级综合奖(含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等)得0.5分,获两次及以上院系级综合奖得1分; (4)获一次及以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得2分,获省级及以下级别励志奖学金一次及以上得1分; (5)获一次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得1分、0.5分、0.25分,获两次及以上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得1.5分、1分、0.5分; (6)获“见义勇为”奖一次及以上得0.5分,立三等功一次及以上得0.5分,立二等功一次及以上得1分。 (7)中共党员得0.25分。 (8)任校学生会干部得0.5分; (9)任院系学生干部得0.25分; 上述九项得分内容须由被考核对象在2014年2月10日(正月十一日)之前向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上交各类有效证件(据)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交证件材料),同时提交一份对所提供证件(据)真实性的承诺书。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对象提供的各类证件(据),还须深入到考生所在院校等实地进行核准,由院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在考核环节各种获奖等得分情况,统一在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如果考生提交不真实证件(据),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二)考核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不宜聘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2、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3、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记录以及“一票否决”的;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6、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法 伦 功等活动,严禁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0、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等。 (三)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1、考核方法: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查阅档案、单位取证以及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 2、考核步骤: (1)个人总结及谈话。由各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撰写个人自传(自传具体要求见附件),同时,考察小组与考察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谈话,考察了解考生相关情况。 (2)告知单位。由各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做好考察的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3)查阅档案。考察组成员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考生获奖得分等有关情况。 (4)核查取证。考察组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和公安派出所等进行深入的考察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5)撰写报告。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 (6)审核确定。考核结束,考核小组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 2014年1月23日开始至2月10日收取考生有关证件(据)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上交证件材料),2月11日后开始考核。 五、考核纪律 (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考核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与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明确考核责任,按照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对考核情况失真失实的,由考核单位考核责任人负责; (三)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借考核之机搞游乐活动,严禁接受考生宴请和馈赠。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考核结束,考核小组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考核报告和每名考生的考核评分。 (二)考核结果确定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实施方案》规定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三)考核需上交的材料和时间要求。 (1)考察报告; (2)被考核对象个人自传,用A4纸打印,再由考生本人签名(格式样版见附件1); (3)被考核对象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用A4纸打印,再由考生本人签名(格式样版见附件2); (4)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关于考生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 (5)已婚对象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证明; (6)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 2014年黄冈市黄梅县事业单位招聘考生提交证件(据)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2014年黄冈市黄梅县招聘工作人员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2014年黄冈市黄梅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详情参考:http://www.hmrsj.gov.cn/Soft/ShowInfo.asp?InfoID=65 黄梅县委组织部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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