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光明新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
内容 | 深圳市光明新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深圳市光明新区事业单位2013年11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通过的考生于2014年1月22日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已于1月26日公布,现将体检合格的教育类考生资格复审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会议室613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01号); (三)请考生本人持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复审(上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夹好,不装订): 第一类:社会人员及按应届生报考的2012、2013年毕业的已派遣的考生 1.《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市外考生)一式三份(见附件1)或《市内干部调动审查表》(市内考生),一式三份(见附件2) 注意:调出栏要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或档案托管单位盖章。 2.《报名表》(承诺人处要签名) 3.《准考证》 4.《深圳市光明新区拟录用职员、雇员考察情况表》(见附件3,考生只需填写表格中的红色区域,打印时把字体颜色调为黑色)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验证证明, 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4) 9.工作经验及在岗证明原件(岗位无要求的无需提供) 10.社保清单原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岗位无要求的无需提供) 11.无犯罪证明原件 12.原单位(或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原件 鉴定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思想:主要指政治立场,政策理论水平; (2)道德品质:主要指品德修养,生活作风; (3)能力素质:主要指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社会活动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能力; (4)遵纪守法情况:主要指遵守法律、工作组织纪律情况,还必须包括“六四”期间表现,是否参加“法论功”等邪教组织情况;对应届毕业生还应考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第二类: 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及2012、2013年毕业的暂缓就业未派遣的考生 1.毕业生的推荐表、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2.《报名表》(承诺人处要签名) 3.《准考证》 4.《深圳市光明新区拟录用职员、雇员考察情况表》(见附件3,考生只需填写表格中的红色区域,打印时把字体颜色调为黑色)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2014届的不需要提供,非全日制的须提供验证证明, 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明(2014届的师范生不需提供)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4)(2014届的不需提供) 9.无犯罪证明原件(2014届的不需提供) 10.原单位(或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原件 鉴定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思想:主要指政治立场,政策理论水平; (2)道德品质:主要指品德修养,生活作风; (3)能力素质:主要指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社会活动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能力; (4)遵纪守法情况:主要指遵守法律、工作组织纪律情况,还必须包括“六四”期间表现,是否参加“法论功”等邪教组织情况;对应届毕业生还应考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二、签约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将与体检合格的2014年毕业的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请2014年毕业的应届生在资格复审时带上就业协议书,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签订协议。 三、考察 考生提交齐全资格复审材料后,我局将对考生进行考察。 考察时间:2014年2月19日至2月25日。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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