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莱芜市监察局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为莱芜市监察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严守保密纪律; 2、莱芜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 3、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应回避关系的。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专业要求 共招聘4人,其中网络管理岗位2人,12388接线员岗位2人。 1、网络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我市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日常视频监察和数据监察等工作。 专业要求: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2、12388接线员岗位。主要负责12388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等工作。 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3月4-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8:00。 报名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招聘大厅。 咨询电话:6213928。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需本人携带报名表、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户口簿(或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必须加盖户籍地派出所公章)、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组织笔试。 3、笔试。 结合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知识测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取得笔试成绩实有人员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5、成绩公示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公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 由市监察局与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7、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张贴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非莱芜市监察局正式工作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将招聘人员退回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限两年,视表现情况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月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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