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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程序并按成绩择优聘用。 二、聘用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三、聘用人员要求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健康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学历要求:化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其他要求: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笔书工整,动手能力强。 四、工作内容及地点 正式聘用后主要在凉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从事建设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工作。 五、聘用待遇 (一)试用期总工资8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资质后与西昌市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然后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我中心工作。正式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三)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规定完善社会保险。 六、招考程序 (一)报名 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4月20日在凉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公室报名(电话:13708149167,刘主任),报名时须带上本人相关简历,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3张。 (二)面试及考试: 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最终成绩进入体检的考生,由凉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 2.按照聘用条件要求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管理 (一)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中心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二)正式聘用后按本中心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聘用期内工作表现差,工作态度不端正和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者,可随时解聘。 凉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1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