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毕节市黔西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警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我院拟公开向社会招聘协警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㈠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㈡身体健康,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并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要求,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㈢无盗窃、流氓、吸毒等不良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社区矫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 ㈣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㈤无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协警的情况。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年4月21日—4月25日期间在黔西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报名者需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再退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三、笔试 由黔西县人民法院组织进行,测试范围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紧急应对法的基本知识及写作,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黔西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针对法院协警工作的特殊性,主要察看应聘者形象、气质、肢体协调、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参加面试人按实聘人数1:2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黔西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按实聘人数1:1进入体检,以笔试、面试按比例“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由报名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相应政审结论,计生部门出具未违反计生政策证明。 七、聘用 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每月工资为1900元(每个月个人应承担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部份在工资中扣缴)。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电话:0857—4222092,18008572576。 此次招聘应聘者除体检费自理(参加体检时直接缴纳到体检机构)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的解释权由黔西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黔西县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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