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领取证书对象 2013年秋季通过我区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 二、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12月2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地点:涵江区教育局三楼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因客观原因无法由本人前来领取,可委托他人,但须提供申请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要按本通告及时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证书不予保管。 联系电话:3599811 涵江区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见:http://hjq.ptjy.com/html/view/2013/12/view-4079.html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