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集美大学2016年港澳臺侨本科招生简章 | ||||||||||||||||||||||||||||||||||||||||||||||||||||||||||||||||||||||||||||||||||||||||||||||||||||||||||||||||||||||||||||||||||||||||||||||||||||||||||||||||||||||||||||||||||||||||||||||||||||||||||||||||||||||||||||||||||||||||||||||||||||||||||||||||||||||||||||||
内容 | 学校简介 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集美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始于着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师范学校,迄今已90多年,校训“诚毅”为陈嘉庚先生和其弟陈敬贤先生所立。 1994年,在原集美航海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集美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和集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五所高校的基础上合併组建集美大学。集美大学是福建省较早具有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院校之一。经教育部港澳臺事务办公室批准,我校自2003年起开始招收港澳臺侨学生,并可单独对臺湾招生;自2011年起可依据臺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测”成绩招收臺湾高中毕业生;自2012年起可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自2013年起可以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臺招收研究生统一考试招收港澳臺研究生。 学校现有20个学院,68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56个硕士二级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覆盖29个领域),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船舶与海洋工程、水产),1个博士后流动站(水产)。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其中港澳臺侨学生300多人。专任教师1500多人,高职称教师约占54%。有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画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个福建省一级重点学科(其中2个特色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各11个,7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船舶助导航工程研究中心),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占地面积2300多亩,校舍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有8栋嘉庚建筑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新校区建筑群荣获“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学校建有万兆高速校园网,图书馆建有数位资讯检索中心,馆藏纸质文献250万册,中外文现刊2700多种。学校秉承“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努力把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融入办学育人全部工作。 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准评估。毕业生得到社会广泛好评,就业率连续10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是我国培养高级航海人才的重要基地,航海教育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水产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影响。2013年学校获批成为大陆唯一一家授权开展臺湾船员无限航区海船船员适任培训和履约过渡期适任培训的单位。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并充分发挥面向行业办学的传统,运用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牵头组建“福建游艇产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参与创建“东海海水养殖产业升级协同创新中心”与“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协同创新中心”,并与厦门港口管理局合作共建“厦门东南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今后五年学校将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准、国内知名的大学,为实现国家战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招生计画
本科招生专业
备註: 1、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习基础,入校后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 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集美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办法 一、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臺湾省学生招生办法(面向港澳臺侨学生) (一) 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臺湾地区考生,持《臺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2.报名时间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臺湾省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 3.报名地点 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递区号: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递区号:200235,电话:(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递区号:350003,电话:(0591)86215678,传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递区号:361006,电话:(0592)5703107,传真(0592)5703106)。 广州: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递区号:510610,电话(020)87205925,传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 8787 / 3628 8711) ②中国旅行社下列各区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电话:2832 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 号嘉富大厦地下(电话:2565 0370)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 号得宝大厦2楼(电话:2998 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1字楼(电话:2315 7171) 将军澳分社:九龙将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209号铺(电话:2628 6118) 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 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电话:2343 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189号地下(电话:2499 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电话:2475 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电话:2692 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宝湖道3号宝湖花园商场223号铺(电话:2657 2883)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号嘉华大厦1/F A铺 (电话:2618 8188)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05室,电话:2893 6355) ④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德辅道中272-284号兴业商业中心2305室,电话:2542 4811) 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853)28563033) 各报名地点备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臺地区学生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4.报名方式 联合招生报名採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臺湾省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 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资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按规定时间到有关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亲自前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的考生,经报名点同意后,可以委託亲属代为正式报名,代报者凭考生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託书、考生电子相片档以及其他报名资料到报名点现场办理相关手续,而且每个代报者只能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或代报者须缴本人高中毕业证书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开具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正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高中毕业证书及最后一学期的成绩单)、身份证件副本(以上资料同时带备正本用以核对,其中学历证明和成绩单要收取正本,一经报名,所有收取的报名资料一律不再退还),并缴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在香港、澳门各报名地点报名缴付港币550元)。持外国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考生,须将证书(证明)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作公证。报名后因未能通过公安部门身份验证而不准考试者或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二)填报志愿 1、考生可选择填报集美大学(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四个专业志愿。 2、考生也可根据情况,填报集美大学的预科班。 (三)考试 1、考试科目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臺地区学生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 以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臺湾省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的5月下旬。 3、考试地点 广州 由联合招生办公室安排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厦门 由厦门市考试中心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中华教育会安排 (四)录取 7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且考试合格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学习。 二、免试入学(仅面向香港、臺湾学生) ■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需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3)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採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时间为准。 网上预报名:3月1日至3月20日登陆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资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上传学习概览。 现场确认:3月10日至31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电话:0852-2542 4811)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报名表格、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学习证明材料(学习概览影本、校长推荐计画表格等),并缴付报名费用。 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託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代报者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託书、考生电子相片(JPG格式,像素168*240,文件大小35K以内。如考生已将照片上传至预报名系统则无需提交)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校长推荐计画表格及相关档,由考生所在中学在5月31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二)、填报志愿 考生可选择填报集美大学(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四个专业志愿。 (三)、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画以及向社会公佈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最低录取要求: 1、普通类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画”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以为“3、3、2、2”或者““3、2、3、2”。 2、艺术(体育)类最低录取标准为“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 ■免试招收臺湾学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臺湾居民身份证及《臺胞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在臺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到顶标级、前标级的臺湾高中毕业生。 (2)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其高中毕业生在臺湾参加“学测”考试,成绩达均标级。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申请时间:每年5月初-6月下旬。 (2)申请方式:下载《集美大学免试招收臺湾地区考生申请表》(可登录http://zsb.jmu.edu.cn招生资讯栏下载),请填写完整后打印并签字,与臺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中学成绩证明、臺胞证、身份证以及学测考试报名序号等材料的扫描件,和本人一寸证件照片2张于5月30日之前用寄达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生电子邮箱zsbbg@j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臺湾地区考生免试申请”。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本人。 (二)填报志愿 申请者可选择填报集美大学的四个专业志愿。 (三)面试及录取: 1、面试时间:每年6月下旬,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3、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结合学测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寄发《入学通知书》。 三、单独招收臺湾学生考试(仅面向臺湾学生) (一)报名 1、报名资格:凡是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臺湾青年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每年3月至7月。 3、报名方法: (1)本人或委託他人来我校报名。 (2)函报。可以将报名材料寄往我校。 (3)电话报名。在参加考试前补交有关证明。 (二)考试 1、形式:笔试、面试、专业考试。 2、时间:每年于8月中下旬安排一次对台单招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将公佈在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通知通告栏,大致安排如下:
(三)录取 1、考试后成绩和录取名单于一周内公佈,被录取者由我校寄发《入学通知书》。 2、凡参加入学考试者,其成绩尚未达到录取分数线,可以进入我校预科班学习。学习1年后,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本科专业学习。 相关事项 一、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申请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二、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发佈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臺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管理,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集美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其集美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三、简章中招生录取办法若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符,请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四、学习与生活费用 学生入学註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年)
( 二)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年)
(三)生活费用:膳食费每月约人民币1200-1500元左右。 五、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台港澳学生设立的奖学金;臺湾学生还可以单独申请“臺湾学生奖学金”。 联繫方式 通讯位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361021 电 话:0086-592-6182393 6183371 6181301 传 真:0086-592-6185889 E-mail:zsbbg@jmu.edu.cn 网 址: http://zsb.jmu.edu.cn 相关链结 福建厦门集美大学网址:http://www.jmu.edu.cn 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资讯网:http://www.gatzs.com.cn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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