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十堰市郧西县县妇保院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郧西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聘用办法》(西人社发[2012]6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岗位空缺和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护理专业5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统招的护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在24周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妇幼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时间:2014年4月29日-- 5月6日17时50分; 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6227448。 备注: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包括高中毕业证)、执业证、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核 时 间:2014年5月7日; 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1、理论考试 时间:2014年5月8日下午3:00-5:00; 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 2、面试 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8:30-11:30; 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 3、技能考试 时间:2014年5月9日下午2:00-6:00; 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 备注:如遇重大活动考试考核时间顺延,另行通知。 五、记分及考核办法 1、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理论考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考面试成绩占30%、核成绩占30%,折合计入综合成绩。 2、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须达到3:1方能进入理论考核环节,对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重新核算招聘计划。 (1)理论考试内容:医学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对象及内容: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理论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能力。 (3)技能操作考核对象及内容: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参加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试者实践技能水平。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进行等额体检,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确定面试+技能操作两项之和成绩高的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名额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工委、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局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聘用与管理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人员报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双方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质、考核不合格或者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 2014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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