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的通知 | |||||||||||||||||||||||||||||||||||||||||||||||||||||||||||||||||||||||||||||||||||||||||||||||||||||||||||||||||||||||||||||||||||||||||||||||||||||||||||||||||||
内容 | 2014年我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初试已结束,根据《2014年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及初试成绩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过初试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8︰30准时开始。 三、面试地点: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第一考场:综合楼副楼四楼会议室;第二考场:综合楼副楼一楼多媒体教室) 四、面试候考地点:昆仑校区综合楼副楼二楼多媒体教室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2.请参加面试的人员务必于6月10日上午7︰40前到候考室报到,面试顺序及考场当场抽签确定。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面试纪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集中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所携带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等电子产品及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在面试过程中,严禁考生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或其他相关人员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学校名称等有导向性的信息。 3.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后,考生须由考场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的地点等候公布成绩,不得随意走动。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人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02902、5611601。 特此通知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29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