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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医师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培训)期间进行首次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不需填写执业机构意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中聘用科目填写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地(医院)的培训证明。 二、医师在培训前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变更注册至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地(医院)。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不需填写拟执业机构意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中聘用科目填写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自注册体检之日起超过一年者,需提交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地(医院)的培训证明。 三、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地(医院)应及时为在本机构内进行培训的医师出具规范化培训证明,办理执业注册。规范化培训证明中应包括培训的起始时间,具体格式见附件。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的具体流程见“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首次信息栏“住院医师升级说明”。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易贤网温馨提示: 《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doc》来源于上虞卫生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6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