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各项检察任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本院决定公开招聘辅助警员2名,协办事务工作人员3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辅助警员:男,30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有驾照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身高1.65米以上;视力5.0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协办事务员:男女不限,27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身体健康;中文、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有驾照者优先。 二、招聘方式:公开招聘,采用笔试(申论)、电脑基础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择优录取。 三、福利待遇: 1、辅警工资1300元/月、事务官工资1100元/月(含个人支付社保金)。社保医保依法交纳。 2、本单位负责缴纳相关规定的社保金部分, 3、同样享有检察人员出差、加班补助费;食宿自理。 四、报名地点: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 五、面试、笔试时间:拟定7月15日下午在南雄市人民检察院七楼进行。具体时间及符合条件的参考人员将在7月11日上午11:00前在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大堂书面通知,请报名者自行阅知。 六、报名须知: 应聘者请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和学业成就(书面形式)上交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系人:凌雪娟 联系电话: 0751-3936106 13600211269 南雄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