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选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下属杭州管理处面向省内各级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为副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杭州段河道、海塘的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和钱塘江杭州段省管海塘的运行、维护工作,并协助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钱塘江杭州段河道、海塘的日常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及采砂(取土)行政许可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省内各级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聘财会人员1名。 选聘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其中具有高级会计职称的,专业不限; 3、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4日后出生),其中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7月14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考生报名。时间:2014年7月3日9:00至7月13日16:00(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考生如实填写《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本人名字+应聘财会人员”为邮件名称发送至qgjlrc@126.com。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3日—2014年7月14日,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初审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面试 本次选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编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 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选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其他 选聘者放弃入围、选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网(http://www.qgj.cn,公告); 2、浙江省水利厅网(http://www.zjwater.gov.cn,业务专题/人事人才专题/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进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面试结果等)仅在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15098(驻厅监察室),0571-87826528(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省钱塘江管理局:0571-86535308(监察室)。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526016、86526011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 201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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