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考聘面试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面试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一四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我区资格复审已于2014年7月2日结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本轮递补只进行一次。现将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进入面试递补资格复审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表。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14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进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玉堂街105号,南方大酒店三楼,电话:0833-2131732。 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7月4日16:0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准考证1份(准考证遗失的,请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7日在乐山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五)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编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出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2.其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或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通知书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由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聘用环节。 五、特别提示 1.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相等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面试分数需达到市中区事业单位本次形成竞争岗位拟聘人员面试的最低分,未达到拟聘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0833—2131732。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