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4所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以下称区直一、二、三幼和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4所幼儿园园长及相关副园长组成,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幼儿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四)具备4所幼儿园列出的学历、职称、资格条件等。 五、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或实验幼儿园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幼儿园,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事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广西实验幼儿园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份(贴好近照)及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工作证明(原件1份)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等各1份(需现场验原件);外地报名者只需邮寄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查对。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一17:3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见附件 七、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2科共计每人100元,不收取报名费。 (二)在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电话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在报名后一周内通知到当事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由4所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八、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2、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2014年7月26日。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3、考试成绩计算 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该考试成绩不计入下阶段考核成绩分数内,仅作为进入考核阶段的依据。 (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自治区直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第二部分考核应聘者岗位匹配度方面的情况,以上两部分内容成绩之和作为考核成绩。 (三)最后总成绩计算 以考核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总成绩。 九、体检 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幼儿园自行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最后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 0771-280751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0771-5666132(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0771-584815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0771-5827112或5827390(广西实验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1-2803046(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广西实验幼儿园 2014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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