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乐山市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部分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人员公告 | ||||||||||||||||||||||||
内容 | 乐山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8个主管部门已完成乐山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及递补体检工作。该8个部门体检应参加41人,放弃4人,其余参加体检的考生的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现将体检结果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放弃人员名单 邱怡(10200101)、邓祥敏(10280102)、范芹(10160101)、李璐(10450105) 二、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安排 (一)体检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二)体检的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三、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递补市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0833—2302116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0833—2495859乐山市卫生局 0833—2448872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3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