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 |||||||||||||||||||||||||||||||||||
内容 |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系地质勘查事业单位,位于漳州市区。主要从事水文、工程、环境、矿产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治理、施工,地质测绘,岩土和水质测试等项工作。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好;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献身地质野外一线露天作业的职业精神。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于2014年8月18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一、 招聘岗位和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站(www.fjbys.gov.cn)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2014年9月1日。 2、报名方式:请将真实完整的纸质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联系电话、应聘岗位等资料),装订整齐后快递或送达我队人事劳动科。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队同意后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将在笔试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队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考试前5天另行电话通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取笔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2、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社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34号闽南地质大队人事劳动科 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676773 联系人:刘英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地矿局和我队共同组织实施在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1-87735458(局) 0596-2678677(队)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 2014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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