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农林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6年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一、项目简介 “竹资源与高效利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是国家为了满足竹资源与高效利用,支撑竹产业转型升级对博士人才的迫切需求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培养以下四个方面的拔尖创新人才:一是竹子培育的基础理论创新;二是竹林生态安全、生态效益、增产增效以及增汇减排的新技术创新;三是基于竹材复合材料、碳纤维、纳米竹纤维、新型导热材料等特殊新材料以及新能源的核心技术研发,开创以竹代木和绿色经济等竹资源利用新领域;四是竹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竹林(制品)碳汇经济与政策、竹林经营模式与效率、竹加工企业经营与管理、竹产业组织与全产业链发展,基于绿色经济的竹产业与竹文化的融合。 研究方向:竹子遗传与培育,竹材科学与技术,竹林生态与碳汇,竹业经济与文化。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以全日制教育身份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应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三大索引或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文章1篇以上。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且排名在前2名者。 (3)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在前五名者。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招生计划 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博士生4-6名(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4月25日。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bsb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 2、网上确认时间: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25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3、报名者须于2016年5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用EMS将以下书面材料寄达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封右上角标注“考博材料”。 (1)两封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推荐专家从事学科专业必须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职称为教授(含)以上(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 (2)本人自述(自述内容主要包括:①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取得过哪些成绩;②懂哪几门外语,程度如何;③对所报专业有何了解,在专业学习方面有何打算;④科研方面有何专长等;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加盖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学生证复印件(含个人信息页、公章页和注册页)、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入学后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成绩单(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思想政治考核表。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4、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 地点: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处302室。 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办理,审查时出示以下材料: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硕士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 (3)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原件。 (4)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1、初试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5月8日 2、初试地点:浙江农林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初试科目:①英语;②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每门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4、复试内容:①申请材料及思想政治素质审查。②英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考查;③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考查。 复试在初试后统一组织,复试所需材料及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动态专栏。 5、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详见复试通知。 六、录取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顺利通过初试、复试,表现优异的考生予以拟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6月20日之前向我校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七、学制:基本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3-6年。 八、入学时间:2016年9月(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费与奖助标准 1、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 2、奖助标准: (1)学业奖学金15000元/生·学年(100%覆盖); (2)国家助学金12000元/生·学年(非在职博士生100%覆盖); (3)导师助研津贴8000-12000元/生·学年(100%覆盖); (4)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3000元/生·学年。 十、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6年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录取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请关注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招生信息将会及时、详尽的在网站上公布。 4、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环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 编:311300 邮 箱:yjsb@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63730919;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b.zafu.edu.cn/news/?list_16.html 申诉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环北路88号浙江农林大学纪委办、监 察处或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0121)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jw@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
二、考试科目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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