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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协勤3名(男性)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公安协勤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四)具有高中(含高中、职高)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1日后出生); (七)具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或者比较熟练的汽车驾驶技能(持证2年以上)的优先聘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之前。 (二)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2张,到建德市公安局5楼刑侦大队507室报名、面试。 四、聘用事项: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后,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辅助性岗位用工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 五、聘用后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本市机关单位辅助性岗位派遣人员待遇及考核奖(交五险一金)、月工资待遇不低于1600元。 咨询电话:64103331 13968132921(李) 13858161659(饶) 建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