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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宁波市象山县林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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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要求,拟招收企业用工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林场。
    2、岗位名称:林业生产技术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宁波大市户籍。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林学类专业。
    4、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作业。
    三、工资待遇
    1、月工资2500元;
    2、五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农林局办公室(象山港路442号,象山农林大楼四楼),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23495。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自签订劳动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根据实际需求替补工作人员的,按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农林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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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0: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