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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招生办: 现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招生办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报考工作,积极做好宣传,认真组织发动本区县各初级中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参加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二、所有报考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 三、考生一经高职院校五年制录取并已注册者,将不再参加下一阶段省、市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四、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申请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的选择。 汕头市招生办 2016年2月29日 附件: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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