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会计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定于2015年6至7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此次招聘专技岗位13个。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所需岗位和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北京市户口,且档案、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年龄要求40岁以下,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和7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中的报名地址。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 (1)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压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学历材料具体要求: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原件;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复印件(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社会人员档案和人事关系必须在京,并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 (二)资格复审: 昌平区教委资格复审时间7月2日至4日,复审结果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 1.参加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和参加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人员名单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2.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通用专技岗(财务类)的专业能力笔试,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周六),具体安排详见昌平教育信息网。 3.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内容:会计岗位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考试大纲。 4. 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合格成绩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面试工作由区教委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昌平教育信息网。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成绩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无递补、无调剂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7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要求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未报到者和不服从管理者视同放弃本岗位,责任由本人自负。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一般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注意事项: (一)下载并填写《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个人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清楚),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社会人员不解决集体户落户问题。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昌平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公布。 (五)报名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 (六)入职人员须服从教委岗位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全程监督公招整个过程,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文件及时给予处理。 (三)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69742366 监督电话:010-69711471 人力社保局监督电话:69747927 (四)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及表格请到以下网站下载: 昌平区人力社保局网(rlsbj.bjchp.gov.cn) 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 昌平教育信息网(www.chpedu.net) 昌平区教委 201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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