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遵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规定,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名(报名未到开考比例调减5名)。按照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安排,本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工作。为确保面试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将更加优秀和更加适合岗位需求的人员招聘到单位,改善现有人员结构,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技能型人才,我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我院成立了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鞠 洪 常务副组长:杨培勇 副组长:祝 萍 涂祥策 陈力男 陈恒超 成 员:张卫芳 黄久碧 姚建波 王永刚 叶现琴 葛宁一 谈 奕 宋 英 郑再金 王 斌毛建兰 杨成刚 江 村 三、面试考官组成 本单位的面试工作按招聘职位分为四组进行,每组考官7人(主考官1人,考官6人),由主考官及所涉及的相关专业考官组成,具体人员在纪检监察、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从专家库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临时抽签确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入闱方式出题。 参加面试的考官如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遵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要求,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并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一)面试时间 2015年7月 4日(周六)上午9:00开始,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面试地点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新蒲新区)志功楼二楼。 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分组 面试分四组同时进行。 第一组:01职位;02职位;04职位;15职位; 第二组:05职位;06职位;07职位; 第三组:08职位;09职位;10职位;11职位; 第四组:03职位;12职位;16职位。 (四)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3日(周五)8:30 --16:30在遵义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领取。 联系电话:0851—28912131 联 系 人:杨利民(14785788030) 六、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知识范围 各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 七、面试程序 1.试教:参加面试的考生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校抽签,按照每人20分钟的时间进行备课准备,试教时间为20分钟,按序号依次试教。同一职位人员试教章节相同。 2.现场提问:试教完后,由考官现场提问,考生即兴回答。同一职位人员现场提问题目相同。各考官根据考生试教和现场提问表现情况独立评分(试教和现场提问合并按百分制计分)。需要进行专业技术测试的职位试教和现场提问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其余职位直接按60%的比例折算后作为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试:1502703(临床医学)、1502708(音乐相关专业)、1502709(舞蹈相关专业)、1502710(体育相关专业)1502711(美术相关专业)职位、1502716(计算机及相关专业)6个职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术测试按百分制计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涉及专业技能测试的6个职位需根据试教和现场提问、专业技能测试对应比例算出面试环节成绩,即其面试环节成绩=试教和现场提问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然后再按60%的比例折算后作为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4.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八、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考生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按照《遵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1-28912134、28912131(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981697(遵义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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