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铜仁市德江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选派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制度,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基层工作人员紧缺,增加高校毕业生阅历,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县“引导办”具体负责。 二、就业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为铜仁籍(或铜仁生源)2015届、2014届、2013届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计划安排。我县就业见习计划指标共20名。岗位需求详见《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保障政策 各地要按规定对就业见习补助予以足额保障,就业见习经费可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见习时间调整为12个月(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0.00元),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鼓励各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进行就业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四、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8日至8月12日(5天),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录用调配股(“引导办”)。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5、其他有关证件。如:学位证书、党团证明、各种优秀证书或证件。 (四) 优先推荐顺序。报名者按以下标准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优先; 2、专业对口优先; 3、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4、女生优先; 5、属地生源优先; 突破见习计划指标的实行面试择优。 (五)体检。由县“引导办”统计组织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凭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体检时间由县“引导办”另行通知。 (六)派遣。县“引导办”按照体检结果合格情况确定见习人选,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七)后续管理。见习人员持“引导办”《报到证》与见习单位签署《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一式五份,主管部门、“引导办”、见习单位、见习生存档、见习生本人各保留一份)。见习单位于见习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见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和同级“引导办”。 五、管理 (一) 见习生的管理。各乡镇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每月按时向县“引导办”提出考勤报告。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就业见习期满,见习单位要积极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或招考、临时聘用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学生留下来。 (二)见习期满相关事宜。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见习生;自愿申请退出的,由见习单位出具意见,并报县“引导办”备案。见习期满后退出,见习单位应如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一式叁份(学生本人、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并报“引导办”审核后,发放《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书》,作为今后推荐见习人员就业,并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依据。 六、其他 本《公告》由县“引导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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