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2015年度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过8月8日笔试后,笔试成绩已于8月17日上网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 点: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屯溪区政务中心6楼62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2596311)。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注:已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报名资格审查表即可)。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等材料。其中:(1)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相关的工作证明。 3、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4、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凡资格复审不合格, 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面试在屯溪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及时查看。 屯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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