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带头人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护理专业带头人 |
专业技术 |
1 |
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1.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要求可放宽为副高级及以上);2.年龄45周岁以下。 |
2 |
助产专业带头人 |
1 |
护理、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3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4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言语听觉科学、康复医学(言语听觉康复方向)、康复治疗学(言语听觉康复方向)、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5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医学检验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6 |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7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医学检验、免疫与病原生物学、基础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8 |
医学营养专业带头人 |
1 |
医学营养、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9 |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带头人 |
1 |
医学美容、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10 |
幼儿保育专业带头人 |
1 |
儿科学、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11 |
家政服务专业带头人 |
1 |
社会学、家政学、管理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12 |
健康人文课程带头人 |
1 |
中文、社会学、教育学、美学、伦理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二、骨干教师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护理专业骨干教师 |
专业 |
1 |
护理、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45周岁以下 |
2 |
助产专业骨干教师 |
技术 |
1 |
护理、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年龄45周岁以下 |
3 |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
1 |
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中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不作要求);2.年龄45周岁以下。 |
4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
1 |
医学检验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本科专业为医学检验、临床医学,年龄45周岁以下。 |
5 |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
1 |
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年龄45周岁以下 |
6 |
医学营养专业骨干教师 |
|
1 |
医学营养、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年龄45周岁以下 |
7 |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骨干教师 |
|
1 |
医学美容、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1.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不作要求);2.年龄45周岁以下。 |
8 |
幼儿保育专业骨干教师 |
|
1 |
儿科学、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1.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不作要求);2.年龄45周岁以下。 |
9 |
家政服务专业骨干教师 |
|
1 |
家政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医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不作要求);2.年龄45周岁以下。 |
10 |
人体机能骨干教师 |
|
1 |
生理学、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年龄45周岁以下 |
11 |
人体形态骨干教师 |
|
1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年龄45周岁以下 |
三、教师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健康管理教师 |
专业 |
1 |
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卫生管理、社会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年龄40周岁以下 |
2 |
护理专业教师 |
技术 |
4 |
护理、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年龄40周岁以下 |
3 |
助产专业教师 |
|
1 |
护理、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1.拥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龄40周岁以下。 |
4 |
康复治疗技术教师 |
|
2 |
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等康复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年龄40周岁以下 |
5 |
口腔医学技术教师 |
|
1 |
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年龄40周岁以下 |
6 |
医疗美容技术教师 |
|
3 |
中医学、医疗美容咨询、整形外科、美容、形象(或服装)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年龄40周岁以下。 |
7 |
幼儿保育专业教师 |
|
1 |
音乐学、音乐教育;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年龄40周岁以下。 |
注: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16年0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