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城市学院2016年第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考试安排 | ||||||||||||||||||||||||||||||||||||||||||||||||||||||||||
内容 | 一、复试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城市学院关于硕士生入学复试的有关规定,在整个复试工作过程中,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各硕士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机制。 三、差额复试 根据招生规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以下简称“A类国家线”),结合报考本专业(方向)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最终成绩 最终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占50%)+复试总分(占50%)的加权之和,以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 六、体检 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医院(北京市中关村南路99号)四层体检中心 联系电话:010-82548689 备注: 1.具体时间安排见后附。 2.体检需要空腹抽血。 3.体检表请自行在我校研招管理系统中下载,贴好照片体检时携带; 请点击文件名下载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 4.体检费请考生自理,由中关村医院收取。 七、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初试准考证; 3.我校复试通知书;(请登录http://dep.bcu.edu.cn/bcuchafen/indexyjsfs2016.asp下载复试通知书)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历年成绩单复印件1份; 5.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历年成绩单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复试政审函调表1份。 点击文件名下载北京城市学院二0一六年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doc 上述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 八、复试要求 请点击后附链接,查看各专业(方向)复试要求。 九、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十、复试时间安排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即报考研究生时学历为专科、本科结业的考生需加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目满分150分,90分为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如加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的加试时间、地点(教室)见《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各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如下: 十一、其他 1、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机会,不予录取。 2、考生如果对复试过程存在疑问,可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由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核查解释。 3、如本复试办法有变动,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当年的研招复试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010-62321818。 十二、点击查看各专业复试方案 1、社会工作硕士复试方案 2、中药学硕士复式方案 3、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方案 4、音乐硕士复试方案 5、电影硕士(表演创作与教学方向)复试方案 6、美术硕士(中国传统工艺方向)复试方案 7、美术硕士(书法方向)复试方案 8、艺术设计硕士(现代艺术设计方向)复试方案 9、艺术设计硕士(珠宝首饰设计方向)复试方案 10、艺术设计硕士(工业设计方向)复试方案 11、广播电视硕士(广播电视编导方向)复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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