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台州市天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4〕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天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天台县宗教事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紧缺人才作为浙江佛学院天台宗学院、浙江省道学院文化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人数和条件 1、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敬业爱岗,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1966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见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83930276 2、报名地点:民宗局办公室(行政中心15楼1508室)。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弄虚作假的视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其中教师A不受此限制)。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如果岗位A报名为数只有1人,以考核的方式,直接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出现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天台人力资源官方网站(www.ttrc.gov.cn)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在用人单位至少服务满五年以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6-83930276 天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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