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招录社区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我街道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协管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为社区协管员,共1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以公告时间计算);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愿意履行社区协管员的职责和义务;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岗位要求 社区协管员岗位主要负责社区网格信息采集、管理巡查等工作,适合男性。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共四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417室,联系人:陈小姐,电话:83932011; 3、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到单位报名,请提前填写好报名表。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等相关信息将在街道门户网站发布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参加面试比例时,按合格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考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街道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七、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入围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聘用及待遇 街道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街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街道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按照石湾镇街道社区协管员工资及福利标准管理。 九、考生应该如实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凡考生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 石湾镇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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