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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考1名学籍管理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二)现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含中层)以上; (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学籍管理工作经历,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六)熟练进行电脑操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不能调动工作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4.按有关规定服务期、试用期未满的; 5.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4日—10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 3.由相关股室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考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40%,操作成绩占60 %的比例计算。本次招考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 内容:临时决定 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 地点: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2.操作 内容:Excel操作及学籍管理软件操作 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 地点:临时通知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