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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本院需招收速录员二名,协警二名,有意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条件于2015年10月25日前报名,现将有关条件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速录员条件要求 (一)、年龄:18—30周岁,男、女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亲和力;计算机操作熟练,汉字输入速度为每分钟60字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鲜明,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食、宿自理),获法学或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待遇 1、月基本工资18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2、工作作息时间与机关工作时间相同; 3、入职与县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政审(查看档案材料或走访等)、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2寸);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协警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鲜明,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食、宿自理),退伍军人优先。(待遇及招聘程序与速录员相同) 报名地点:法院办公室 联系人:陈坤(0598-3967389)、许爱珠(0598-3967395)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