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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盐政办【2009】72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定向招聘农村社区医生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盐政办【2009】73号)等文件规定,经考核,现将符合考核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条件的八位农村社区医生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8月13日至8月19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卫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86022673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盐县卫生局 2014年8月13日 2014年海盐县定向招聘(培养)的农村社区医生拟进事业编制名单一览表详情请登录:http://www.hyrcsc.com.cn/ShowArticle.asp?ID=5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