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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2名公证员助理(社会化用工)和2名核查员(男性,社会化用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高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招录体检要求); 4、公证员助理不限本市户口,外地人员住宿需自行解决;核查员要求是本市户口。 二、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4:00-16:30; 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常州市尚郡公寓9幢 常州公证处104室。 四、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519—81280809。 常州市常州公证处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