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金华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所门诊部选调3名医务人员公告 | ||||||||||||||||||
内容 |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市卫计局在市看守所、拘留所建立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所门诊部,为进一步加强该门诊部专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医务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 二、选调岗位名额(3名)及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者填写选调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和单位工作需要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单位盖章后连同学历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市卫计局人事科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调范围、对象条件的,方可参加考核。 3、组织考核。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统一负责组织面试考核。 4、组织考察。面试后,按选调专业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5、公示。考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永康市人力社保局和永康卫计局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四、其他事项 选用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9—87101355,87101401 永康市人力社保局 永康市卫计局 2015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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