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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自行组织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公告
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将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查、笔试、资格复审、实操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等程序进行。
    在体育总局人事司指导下,训练局按照《训练局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训练局纪监审办公室全程监督。训练局负责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并承担各阶段答疑等工作;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负责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笔试、实操考核、公开信息、公示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具体情况详见《训练局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岗位情况一览表》(未发布)。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二)18周岁及以上,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笔试及实操考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于11月20日前将个人报名表(范本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等材料寄送(或交送)至训练局人事处(寄送以收到时间为准),训练局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的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相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考试时限为9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定于2015年12月5日,地点在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进入笔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职称、技术等级、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配合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三)实操考核
    1、实操考核内容
    实操考核将根据岗位要求分别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
    2、实操考核时间、地点
    实操考核定于2015年12月5日,地点在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在本次招聘中,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及实操汇总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足1:3的,训练局有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训练局按照相关要求以笔试成绩占40%,实操成绩占60%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训练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原工作岗位(或档案存放地)等。
    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时,因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不足1:3的岗位训练局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训练局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八、备案及总结
    训练局按照要求上报聘用人员信息,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由训练局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
    训练局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10-87183212
    十、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笔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国体育人才网(人力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yrc.org.cn)。
    (二)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甲2号训练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占晨
    联系电话:87183503
    邮 编: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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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