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乌兰察布市遴选市教研室教研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乌兰察布市教研室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研究。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市遴选中学教研员9名。遴选方案如下: 一、遴选对象 从事中学一线教学的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中学语文学科教研员2名、中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研员各1名。 三、遴选范围 全市各中学有财政供给关系的教师。 四、报名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心理健康,团结同志,助人为乐。 (二)年龄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中学教学满5年。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业务研究能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在本市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曾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 (四)曾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科研成果;在国家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含特刊、增刊、专刊及论文集、论文证的论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 2.有“三乱”行为的。 3.申报材料造假和学术行为不端的。 4.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日——12月9日,相关信息在乌兰察布教育信息网发布。报名人员需现场到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 联系人:马向平电话:0474-8322320 祁利民电话:0474-8322379 2.报名填写《乌兰察布市公开遴选市教研室教研员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证书及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论文等原件,于12月10-11日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 (三)遴选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教研员由说课、答辩和组织考查两部分组成。 1.说课、答辩共100分。说课80分,时间15分钟;答辩20分,时间5分钟,指定课题和备课场地,独立备课。 2.说课、答辩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科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数。 3.说课、答辩按学科总成绩排序进入考核,因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4.说课、答辩时间定于12月15日。 5.组织考查。乌兰察布市公开遴选市教研室教研员领导小组对遴选入围人员进行考查,最终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遴选拟聘人员在乌兰察布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同时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间结束,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工作调动关系。 七、办理工作调动关系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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