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精神,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告》(研发[2016]5号)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总则 学院2016年“数学”、“空间天气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工作、提升招生选拔水平、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并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2、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负责复试考生的报到、资格审查、证件核对等工作;负责制定本专业的复试细则,包括复试工作方法、评分标准等,并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每一位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三、学校已下达的招生指标 1、数学专业招生规模为35人(含推免生5人)。 2、空间天气学专业招生规模为5人。 四、复试人员 1、推免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2015年10月的推免生复试考核,成绩合格,不参加本次复试。 2、统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比例,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名单。排定名次的优先顺序依次为:总分、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 3、优秀生源:取得“优秀生源”资格的统考上线生。 4、单独考试:报考单独考试(简称“单考”)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5、少高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高”)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7、其他:根据教育部文件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出具证明材料)。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具体科目参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见我校《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4、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6、体格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申请破格复试的程序如下: 1、考生本人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1); 2、报考专业2名专家推荐(副高以上职称); 3、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讨论;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备案。 七、复试程序及安排 1、资格审查: 2016年3月23日(周三)上午9:00-11:00,在尚贤楼712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16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 (3)第二代身份证;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需加盖政审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CET-4、6级考试成绩单;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贴到体检表上); (9)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两项合计100元/人; (10)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为该单位“定向”的公函。 2、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与复试时间地点: 数学专业
空间天气学专业
注: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另需自备无线耳机(校台+调频FM75兆赫)及5号电池2节。(我校不提供无线耳机) 特别提醒:3月24日下午14:00在尚贤楼108专业方向介绍。 3、体检安排: 2016年3月25日(周五),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格检查表(需粘贴照片、加盖学院公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1)上午8:00-10:00。 (2)验血项目不需空腹,但是当天饮食需清淡。 八、录取及收费政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2、报考“单考”、“少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4、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专业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5、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将完整的本人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在2016年6月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考生占用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等)放弃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个人档案由我校保管、不予退回。 7、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保留学籍政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学籍。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学籍,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3),在2016年4月25日前提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 十、其他 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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