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二)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常人社事招〔2015〕57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交通运输系统人员队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丹金船闸管理所(自收自支)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常州市丹金船闸管理所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30日9:00—2015年12月6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11月30日9:00—2015年12月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12月10日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3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将在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ks.cn)和常州交通运输局网(czjt.gov.cn)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前,由常州交通运输局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面试办法组织实施执行,具体办法和要求在面试前通知考生。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未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2116、0519-8960772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112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常州市航道管理处负责解释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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