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2015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依据《2015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公告》,现将拟参加面试人选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前向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2015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和入选面试人员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见附件1)。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集合时间和地点 面试集合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 面试集合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三、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考察应试者从事卫生医疗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等。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其在各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工作经历证明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工作时间(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工作单位及岗位等内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等)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资格复审材料参加面试。 (二)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候考期间,不得与候考室以外的任何人员交谈或传递物品,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名称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凡不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面试人员守则的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咨询电话: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 0415-2124133、2137581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3192313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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