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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办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心水利事业、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平阳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 4、学历及专业要求:文秘及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执行能力,良好的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 三、福利待遇 1、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2、实行双休制,月薪2500元,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予以办理相关保险等事项。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31日。 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及个人近照发送至307084582@qq.com 联系人: 肖莉莉:15258717961(纪委网:677961) 63118086 单位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工业区泰丰路丽景花苑2号楼2单元402室 平阳县鳌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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