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荣县殡仪馆和荣县福利院(县光荣院)是县民政局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不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为了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在荣县范围内招聘临时人员2名,相关要求如下: 1.岗位及基本条件: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荣县殡仪馆 |
殡葬专用车驾驶员 |
1人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从事长途客运工作3年以上,具有A1准驾车型资格者优先 |
荣县社会福利院(荣县光荣院) |
养老护理员 |
1人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女性优先,有养老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2.优先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等民政对象优先。 3.待遇:薪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购买五险。 4.食宿: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5.工作时间及休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6.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2月24日上班时间, 在荣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并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 7.面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如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可签订1年合同,合同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继续签订合同。 附件:《招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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