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苏州常熟市碧溪新区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加强碧溪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5名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就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 碧溪新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碧溪新区区域户籍或出生在碧溪新区区域且在碧溪新区区域现仍有住所的村(居)民;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处理或未有被所在工作单位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21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碧溪新区各办事处劳动保障大厅报名。 3、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4、碧溪新区财政供养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碧溪新区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登记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面试 对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碧溪新区管委会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实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1、公示。由碧溪新区管委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碧溪新区管委会网站(www.bixi.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2、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碧溪新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不符合条件的,不再聘用。 四、纪律 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691156。 五、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录用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 六、本简章由碧溪新区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常熟市碧溪新区管委会 2016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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