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厦门市仙岳医院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3.29) | |||||||||||||||||||||||||||
内容 | 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系厦门市市属财政拨补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能适应加班、夜班等工作安排,服从调度。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8日(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仙岳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92-5392677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一寸彩照一张,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方法: 1. 护士、检验岗位:笔试、面试后择优录取; 2. 客服岗位:面试后择优录取。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彩照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试用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办理好离职手续,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者将不予录用。 以上人员经考核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录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试用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它事项 1. 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月份(2016年4月)。 2. 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 3. 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 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提供有 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本次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仙岳医院解释。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人力资源部 2016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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