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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96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3月30日—4月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400065) 电话:62460012 联系人:曾老师苟老师刘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邮电大学 2016年3月30日 附:重庆邮电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第二批)详情请见http://www.cqhrss.gov.cn/c/2016-03-30/493812.shtml |